評估政策

(一) 目的:

1. 讓學生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。
2. 讓學生根據回饋,改善學習,鞏固基礎知識,加強理解課程內容。
3. 幫助教師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、對學生的期望、課程設計及內容、教學策略及活動,使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,從而促進學習,提高學與教的成效。
4. 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況和進展,以便作出適時的支援。

 

(二) 評估模式:

1. 進展性評估:為促進學生學習效果,中、英、數在每個範疇或單元完結束後,進行進展性評估活動。目的是收集學生學習的顯證,以幫助學生學得更好。
2. 總結性評估:在每個學習階段終結時進行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。讓教師優化教學、學生改善學習之餘,亦讓家長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,以提供適切的協助。

 

(三) 評估形式:

1. 除了試卷之成績,教師亦利用課堂觀察、口試、單元作業、網上練習、閱讀紀錄、專題練習、技能及態度評估等形式,以評估學生學習表現。
2. 評估方式多樣化,包括學生自我評估、同儕互評及家長評核。

 

(四) 評估次數:

1. 分別進行進展性及總結性評估,以多元化及持續性的方式進行,提升學生的成績、興趣及自信心。
2. 每學年舉行三次總結性評估,主要利用紙筆評估來評定學生各階段的學習成效。

 

(五) 評估科目:

1. 第一次考試: 中文、中文聆聽、英文、英文聆聽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藝、普通話、音樂(P.6)
2. 第二次考試: 中文、中文聆聽、英文、英文聆聽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藝、普通話、音樂(P.6)
3. 第三次考試: 中文、中文聆聽、英文、英文聆聽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藝、普通話、音樂(P.5)

 

(六) 隨堂評估:

中文說話、英文說話、普通話說話、音樂 (歌唱及樂器吹奏技巧)、視藝、體育、資訊科技在考試前一至兩週隨堂舉行。

 

(七) 補考安排:

1. 學生於考試期間請假,校方將不會安排補考。(如學生缺考五、六年級呈分試,校方將酌情處理。)
2. 學生缺席隨堂評估,科任教師會盡快安排該生進行補考。
***各科評估重點請參閱〈學生學習表現評估細則〉

 

(八) 檢討工作:

學校須整體規畫校本評估政策,學與教組會定期檢討,並作出修訂。